| 單位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 |
|---|---|
| 機關代碼 | 3.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郁婷 |
| 聯絡電話 | (02)23219011#6315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
| 傳真號碼 | (02)235777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自決標日起算2年內,以(A級、B級、C級)原契約項目單價,擴充3倍「相對應各級(A級、B級、C級)偵防設備套裝組合之數量」。 (二)若A級、B級或C級,其中任一品項第二階段無廠商審查合格或第三階段無最有利標廠商,該等品項未決標套數招標機關於上揭時限內,保有於決標其他品項採行後續擴充之權利。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個案)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5/07/10 |
| 原公告日 | 115/06/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7/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7/24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75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後勤組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內政部警政署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簽約翌日起150日曆天內,於指定地點完成建置、教育訓練及報驗。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限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具有相當財力、為國安適任性廠商等資格條件,內容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49點及第50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偵防、軍事、警政、資通訊、電機設備等整機、模組、元件、零組件、原料進口實績或在國內或國外有組裝生產線實績。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在臺陸資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相關連結/其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陸資資訊)。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1、本案係首次採購,案內資通系統所列資訊經費數額及資安經費數額均係預估金額。 2、本案「共同投標協議書」第三點僅填寫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分配比率即可,免填各成員契約金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A級偵防設備套裝組合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1,360,0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B級偵防設備套裝組合 |
| 預算金額_3 | 750,000,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C級偵防設備套裝組合 |
| 預算金額_4 | 1,560,000,000元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7/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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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警政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