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Y04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內政部警政署印製「109年警政工作年報350冊」招標案

內政部警政署 決標日:110/09/08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1/09/07 17:00 | 開標:2021/09/08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8,35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1/09/01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1/09/01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典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6,700
原始預算
$ 167,000
底價金額
$ 132,000
決標折數
95.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代碼 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彥皓
聯絡電話 (02)23219011#6656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傳真號碼 (02)2351211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9/02
原公告日 110/09/0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0/09/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忠孝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35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有案之印刷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供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表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第1階段: 1、封面:廠商需於接稿後翌日起7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設計3種封面樣式,供機關(秘書室規劃科)遴選,並配合修改至封面樣式定版。 2、內文:廠商需於接稿後翌日起3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設計1個單元版型供機關(秘書室規劃科)審閱及相互溝通;版型確立後,翌日起9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送一校稿,廠商之二校、三校稿修改時間各3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二)第2階段:廠商於定稿後翌日起4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出彩色全樣,回樣後翌日起15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交貨,並通知機關驗收。廠商於驗收時,應將排版光碟片(含封面,內文以PDF檔格式)備份,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規定,一併送交機關(秘書室規劃科)。 (三)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廠商應依本署印製「109年警政工作年報」招標案分配表,送交各機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代碼 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彥皓
聯絡電話
(02)23219011#6656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傳真號碼
(02)2351211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9/02
原公告日
110/09/0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0/09/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忠孝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35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有案之印刷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供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表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第1階段: 1、封面:廠商需於接稿後翌日起7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設計3種封面樣式,供機關(秘書室規劃科)遴選,並配合修改至封面樣式定版。 2、內文:廠商需於接稿後翌日起3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設計1個單元版型供機關(秘書室規劃科)審閱及相互溝通;版型確立後,翌日起9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送一校稿,廠商之二校、三校稿修改時間各3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二)第2階段:廠商於定稿後翌日起4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出彩色全樣,回樣後翌日起15個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交貨,並通知機關驗收。廠商於驗收時,應將排版光碟片(含封面,內文以PDF檔格式)備份,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規定,一併送交機關(秘書室規劃科)。 (三)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廠商應依本署印製「109年警政工作年報」招標案分配表,送交各機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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