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109年光纖核心網路交換器設備建置採購案
聯絡電話
(02)23888099#5196,501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詳附加說明7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CCNA系統工程師相關認證執照或本案相關網路系統原廠認證1張。
(2)PMP專案管理師證照或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證照1張。
(3)監控系統軟體原廠技術人員認證或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O27001驗證。
(4)證照人員需檢附其勞、健保投保在職證明或相關佐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硬體設備與軟體(線路耗材除外),禁止中國大陸資本廠牌公司供應財物、勞務、技術等事項。
2.廠商於投標時,提供本臺需求及廠商對照審查表、採用之產品型錄及佐證資料等,須以螢光筆清楚標示符合規格內容,並加註符合規格之項次編號,以利審標程序快速進行及確認所提供設備均符合本專案需求規格之要求。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無後續擴充。
5.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3%。
6.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8%。
7.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各交付項目之交付期限詳需求規格說明書。
8.履約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9.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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