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實際租賃期間依本總隊基地公辦都更專案新廳舍實際完工搬遷日為準,保留後續擴充1年(12個月),並以原契約條件,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7F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標的為房屋租賃,非財務買受,尚難逕採財務採購範本,且依房屋租賃市場交易習慣,亦毋須訂定如此繁雜條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2.土地暨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3.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4.土地登記謄本(謄本所載申請日須於投標日前一個月內) 。
5.建築物登記謄本(謄本所載申請日須於投標日前一個月內) 。
6.房地價完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切結書。
9.標單。
10.租賃標的說明書1式8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