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C-114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無人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代碼 3.1.1.1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8218137#2832
機關代碼 3.1.1.12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8218137#2832
傳真號碼 (02)282636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自決標日起3年內,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款、項目及單價 (含所報列可更換零組件),辦理金額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之增購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3 14: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第二行政大樓 2 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第二行政大樓1樓秘書(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內 (如廠商投標時所報履約期限較短者,以較短者為準) 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來臺陸資名錄』者,其資格文件另應檢附「廠商資本總額組成或股權結構之說明文件」:1. 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或兩合公司者,應就資本總額及其組成提出書面說明;屬股份有限公司者,應就股權結構提出書面說明。 2.上述書面說明,應載明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國籍及持股/出資比例;並檢附前述人士之身分證明文件。 (另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又本案採購標的為無人機,依投標須知第16點、(4),亦不允許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投標。 二、本案所需經費係114年度預算,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經費審議通過且經總統令公布始決標生效,並以總統令總預算公布日為決標日,由本總隊通知最有利標廠商辦理簽約事宜。 三、若立法院審議預算未通過、延遲審議、部分刪減、凍結或刪除時,本總隊有權依預算通過狀況全盤考量後,減少採購項目及數量、刪減契約價金或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辦理。 四、本(第2)次招標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27、64、79點及標封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餘招標文件未更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8218137#2832
機關代碼
3.1.1.12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8218137#2832
傳真號碼
(02)2826362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自決標日起3年內,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款、項目及單價 (含所報列可更換零組件),辦理金額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之增購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3 14: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第二行政大樓 2 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第二行政大樓1樓秘書(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內 (如廠商投標時所報履約期限較短者,以較短者為準) 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來臺陸資名錄』者,其資格文件另應檢附「廠商資本總額組成或股權結構之說明文件」:1. 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或兩合公司者,應就資本總額及其組成提出書面說明;屬股份有限公司者,應就股權結構提出書面說明。 2.上述書面說明,應載明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國籍及持股/出資比例;並檢附前述人士之身分證明文件。 (另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又本案採購標的為無人機,依投標須知第16點、(4),亦不允許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投標。 二、本案所需經費係114年度預算,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經費審議通過且經總統令公布始決標生效,並以總統令總預算公布日為決標日,由本總隊通知最有利標廠商辦理簽約事宜。 三、若立法院審議預算未通過、延遲審議、部分刪減、凍結或刪除時,本總隊有權依預算通過狀況全盤考量後,減少採購項目及數量、刪減契約價金或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辦理。 四、本(第2)次招標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27、64、79點及標封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餘招標文件未更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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