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11-A 已決標公告

大湳營區駐地搬遷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一康馨搬家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0,000
原始預算
$ 1,984,000
底價金額
$ 1,3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代碼 3.1.1.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機關代碼 3.1.1.12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傳真號碼 (02)282259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 內政部警政署
補助金額 1,98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7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8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貨運及汽車運輸業(含搬家公司) 2.丙等綜合營造業商。 以上均須主管機關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配合本總隊相關作業之需求,彈性調整施工時間; 另配合新屋反恐訓練中心駐地整修期程,訂定施工流程: 1、8月10日前:於大湳營區進行拆卸作業。 2、8月10日起:進行裝運作業。 3、8月31日完成施作。 二、人員、裝備、各項物品拆卸、運載及安裝過程之安全維護。 三、履約期限:得標廠商與機關於決標當日即簽訂合約,本案預計於106年8月31日完成。 四、本總隊辦理事項 1、提供需拆卸、載運、安裝之各項設備、物品之清冊。 2、依合約辦理付款。 3、查核得標廠商所提人力、車輛及機具等。 4、指派督工人員,協調各項施工作業。 5、調派人員協助物品分類及搬運工作。 6、有變更之必要者,須依本總隊之通知或同意辦理,結果不符合約規定或無法依本總隊 之通知變更者,本總隊有權終止或解除合約。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自赴現場:本總隊所提供之資料係僅供參考,爲求計畫完善,廠商應自行赴現場充分了 解現況。 2.其他相關投標規定,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 3.本說明書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本案契約本文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機關代碼
3.1.1.12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傳真號碼
(02)282259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 內政部警政署
補助金額
1,98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7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8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貨運及汽車運輸業(含搬家公司) 2.丙等綜合營造業商。 以上均須主管機關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配合本總隊相關作業之需求,彈性調整施工時間; 另配合新屋反恐訓練中心駐地整修期程,訂定施工流程: 1、8月10日前:於大湳營區進行拆卸作業。 2、8月10日起:進行裝運作業。 3、8月31日完成施作。 二、人員、裝備、各項物品拆卸、運載及安裝過程之安全維護。 三、履約期限:得標廠商與機關於決標當日即簽訂合約,本案預計於106年8月31日完成。 四、本總隊辦理事項 1、提供需拆卸、載運、安裝之各項設備、物品之清冊。 2、依合約辦理付款。 3、查核得標廠商所提人力、車輛及機具等。 4、指派督工人員,協調各項施工作業。 5、調派人員協助物品分類及搬運工作。 6、有變更之必要者,須依本總隊之通知或同意辦理,結果不符合約規定或無法依本總隊 之通知變更者,本總隊有權終止或解除合約。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自赴現場:本總隊所提供之資料係僅供參考,爲求計畫完善,廠商應自行赴現場充分了 解現況。 2.其他相關投標規定,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 3.本說明書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本案契約本文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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