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登記類別需與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細類項目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小類項目「J101環保服務業」、「IZ其他工商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憑據。
詳細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若須至反恐訓練中心實地勘查或了解現場狀況及本案相關事項時,請與該中心業務承辦人陳先生聯繫。連絡電話:(03)476-0180、(03)476-018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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