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pshhsiao10703 已截止 公告金額

「總統府外牆清洗防護及局部檢修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

總統府 公告日:107/02/27 截止日:107/03/12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8/03/12 17:00 | 開標:2018/03/13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701,967
公告金額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1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06369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2/27
原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偏樓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標的工程暨其監造及專案管理均完成驗收結算之日(詳契約書草案)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當年度之公會會員證。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如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六)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應自行製作檢附「資歷累計統計明細表」,至少需含下列人員) a.計畫主持人─ 執業(或專任)建築師1人,檢附其建築師證書,及2件以上古蹟修復工程之綜合或專業顧問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 b.專案經理(或協同主持人)─ 專任專案經理(或協同主持人)1人,檢附其10件以上古蹟修復工程之綜合或專業顧問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 c.專案管理工程人員─ 檢附其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及2件以上相關工程經驗之證明。 d.專業工程人員─ 檢附其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及10件以上相關工程經驗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評選會議及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之時間及地點,均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方式辦理,相關規定詳如「廠商評選須知」所載內容。 (三)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領勘聯繫時間:領勘集合時間前一日之上午9:00~下午17:00。 領勘集合時間:107年3月6日上午9:00。 (2)電洽機關相關人員: 單位:三局六科 蕭先生(02)2320-6369。 黃先生(02)2320-6367。 (3)領勘集合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重慶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交叉口旁之憲兵崗哨亭)。廠商由機關承辦人員於指定領勘時間帶隊進入,逾時不候,請投標廠商自行計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四)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先生
聯絡電話
(02)23206369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2/27
原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偏樓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標的工程暨其監造及專案管理均完成驗收結算之日(詳契約書草案)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當年度之公會會員證。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如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六)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應自行製作檢附「資歷累計統計明細表」,至少需含下列人員) a.計畫主持人─ 執業(或專任)建築師1人,檢附其建築師證書,及2件以上古蹟修復工程之綜合或專業顧問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 b.專案經理(或協同主持人)─ 專任專案經理(或協同主持人)1人,檢附其10件以上古蹟修復工程之綜合或專業顧問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 c.專案管理工程人員─ 檢附其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及2件以上相關工程經驗之證明。 d.專業工程人員─ 檢附其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及10件以上相關工程經驗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評選會議及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之時間及地點,均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方式辦理,相關規定詳如「廠商評選須知」所載內容。 (三)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領勘聯繫時間:領勘集合時間前一日之上午9:00~下午17:00。 領勘集合時間:107年3月6日上午9:00。 (2)電洽機關相關人員: 單位:三局六科 蕭先生(02)2320-6369。 黃先生(02)2320-6367。 (3)領勘集合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重慶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交叉口旁之憲兵崗哨亭)。廠商由機關承辦人員於指定領勘時間帶隊進入,逾時不候,請投標廠商自行計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四)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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