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5,966,926
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5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統府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總統府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外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40日內竣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有效期內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書。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案評選須知三、(二)規定,投標廠商於遞送投標文件時,應一併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另附可編輯之電子檔光碟片1份。服務建議書為提供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之用,如未檢附或份數不足,致補件期間影響評選相關作業,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二) 本工程施工期間,為因應機關公務特殊需求,廠商應配合機關於指定時間或時段內施作,必要時應配合進行夜間施工,及臨時暫停施工之要求;廠商投標時應確實計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要求延伸相關費用。 (三) 保固期間之叫修須於24小時內到現場檢修服務,逾期不為改正者,機關得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動用保固保證金逕為處理,不足時得向廠商追償。 (四) 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之費用,或因投標所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五)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之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六) 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七) 現場勘查:投標廠商在投標前如欲前往現場勘查者,請廠商於指定時間統一集中辦理現場勘查: 1. 施工地點位於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2. 電洽機關相關人員: 需求單位:人事處第三科 林小姐 (02) 2320-6665 採購單位:第三局第六科 王先生 (02) 2320-6361 3. 勘查預約時間:於民國115年11月10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電話先與機關相關人員聯繫預約(如無廠商聯繫預約則不辦理現場勘查)。 4. 勘查時間: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9時30分。 5. 勘查集合地點:本府4號門崗哨(近貴陽街與博愛路交叉口 / 即國史館郵局對面),統一換證後進入府內進行勘查作業,逾時不候,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6. 投標廠商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應確實瞭解本工程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以確保施工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4T01:43:5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