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國史館勞務委外印製出版品辦理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06 17: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合格之與標案有關公司。
(二)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為投標之廠商。
(三)檢附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必需標明標案相關營業事項。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1份。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須繳交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4、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名單展期手續
本次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在有效期限內,將不再公告辦理廠商資格審查。惟本館仍會逐年檢討合格名單。
其他: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印製書籍。
其他:附加說明
為使合格廠商皆有平等受邀之機會,本館每一出版品之招標案,皆會以電子郵件或其他公告方式邀請所有合格廠商投標。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史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27T14:26:01+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合格之與標案有關公司。 (二)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為投標之廠商。 (三)檢附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必需標明標案相關營業事項。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1份。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須繳交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4、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名單展期手續
本次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在有效期限內,將不再公告辦理廠商資格審查。惟本館仍會逐年檢討合格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印製書籍。
附加說明
為使合格廠商皆有平等受邀之機會,本館每一出版品之招標案,皆會以電子郵件或其他公告方式邀請所有合格廠商投標。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史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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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勞務委外印製出版品辦理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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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84-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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