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聯絡電話
(049)2316881##126;#341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有承作本案標的物之營業項目: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
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提供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公私立大專校院提供立案證明文件或以學校同意參加本案之對外意思表示公文書替代。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5.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專業紙質文物修護技術能力之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法人、機構團體或可提供相關專業服務之廠商,營業項目代號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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