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SH105CC 已決標公告

中央研究院105年度一般廢棄物清理勞務採購

中央研究院 決標日:104/1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和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50,000
原始預算
$ 3,330,000
底價金額
$ 2,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院本部/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傳真號碼 (02)2788273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5 09: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65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格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具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新設廠商具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清除機構許可證: 具D-1801、D-0299、D-0399、D-0699廢棄物代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詳閱招標規範及契約條款。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2-2789988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院本部/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傳真號碼
(02)2788273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5 09: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65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格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具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新設廠商具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清除機構許可證: 具D-1801、D-0299、D-0399、D-0699廢棄物代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詳閱招標規範及契約條款。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2-2789988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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