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之1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之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之1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且應具有眼角膜移植醫院資格,並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認可之眼角膜保存庫,且具有執行相關工作之技術人員。(其餘請詳見招標文件內容詳述。)
附加說明
1.以上所提資格證明文件如係國外所開具之文件,須提供繁體中文譯本。
2.本中心審查時如有疑慮,得要求投標廠商說明或提供其他佐證資料。
3.其餘詳見招標文件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修正需求說明書計畫執行工作內容第五大項(二)及(四)之部分文字內容,同步修正投標須知中七十一項如需求說明書...之內容。請詳本更正公告需求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廠商如認為本中心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