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201 已截止

107年度心臟死後器官捐贈教育訓練採購案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公告日:107/02/21 截止日:107/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機關代碼 145489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聯絡電話 (02)23582088
機關代碼 14548971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5-1號11樓-1
聯絡人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聯絡電話 (02)23582088
傳真號碼 (02)2358208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5 17:2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5-1號11樓-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5-1號11樓-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陸、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之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機構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經政府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二、依法登記立案之營利或非營利公司、組織、團體、機關(構)、學校,由個人名義投標者,概不受理。 -其餘詳見需求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三、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依法應繳納營業稅者,應以提供「營業稅繳稅證明」為優先;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前述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準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145489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聯絡電話
(02)23582088
機關代碼
14548971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5-1號11樓-1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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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2)23582088
傳真號碼
(02)2358208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5 17:2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5-1號11樓-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5-1號11樓-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陸、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之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機構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經政府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二、依法登記立案之營利或非營利公司、組織、團體、機關(構)、學校,由個人名義投標者,概不受理。 -其餘詳見需求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三、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依法應繳納營業稅者,應以提供「營業稅繳稅證明」為優先;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前述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準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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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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