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 |
|---|---|
| 機關代碼 | 1430764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柏碧玲 |
| 聯絡電話 | (07)2225136#8835 |
| 機關代碼 | 14307641 |
| 單位名稱 | 表藝製作中心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
| 聯絡人 | 柏碧玲 |
| 聯絡電話 | (07)2225136#8835 |
| 傳真號碼 | (07)22888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33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 補助金額 | 8,632,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12/29 |
| 原公告日 | 106/12/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行政管理棟3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光碟費每份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1/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1/09 10:0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至善廳4樓本會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至善廳4樓行政管理部)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演藝活動、藝文服務、一般廣告服務、其他設計業(舞台、燈光、音響設計)之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6006 貳、標的名稱:2018高雄春天藝術節草地音樂會硬體暨設施規劃執行委託案 參、索取投標文件: 一、親自領取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管理部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寄領標方式: 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將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壹佰元匯入聯邦銀行三民分行「帳號:075-50-8517896,戶名: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匯款收據連同回郵面值新台幣肆拾貳元之郵票一併寄送;領標信封請書寫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收(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至善廳4樓行政管理部)。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107年1月8日17時00分)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會行政管理部(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至善廳4樓行政管理部),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負責人姓名、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投標廠商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演藝活動、藝文服務、一般廣告服務、其他設計業(舞台、燈光、音響設計)之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陸、履約期限:詳本案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柒、開標日期及地點: 107年1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高雄市文化中心至善廳4樓本會會議室辦理開標(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107年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在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一會議室辦理評選(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至善廳3樓)。 捌、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7-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五福一路67號、電話:07-222-5136、傳真: 07-228-8884)。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檢舉受理單位_2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