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 機關代碼 | 0370271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文怡蓁/蔡宜芳 |
| 聯絡電話 | (02)27255200#2378/1616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760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 補助金額 | 4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1/04/15 |
| 原公告日 | 111/04/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4/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4/21 11:00 |
| 開標地點 | 國貿大樓612會議室(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00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業務單位需求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業務單位需求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會簡易合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廠商資格: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依法立案之法人、團體(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投標】 (二) 研究團隊之組成,至少應含括會展專業、調查研究及其它相關專長領域之人力。研究團隊中至少須1人具備國際會議CMP或國際展覽CEM認證,或至少須1人曾進行會展產業相關研究經驗。 (三) 證明文件: 1.法人、團體: (1)設立或登記證明:為營利事業法人者,需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需出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書。 (2)最近1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免稅者,需出具政府機關相關公函)。 (3)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6個月內)(學術或非營利研究機構得免附)。 2.廠商如為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應出具該學術單位參與本計畫之授權書或公文(如以國立大學校友基金會或系所基金會名義投標者,應另出具合於教育部99年5月13日函頒「以國立大專院校名義設立之財團法人基金會與校務基金關係之處理原則及配合措施」規定之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關本案規格及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會培訓中心文怡蓁小姐,電話:(02)272552000分機2378。投標相關事項請逕洽本會行政業務處蔡宜芳小姐,電話:(02)27255200分機1632,傳真:02-2757-6034。 2022/04/14更新投標須知中評選委員組成方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4/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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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