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 機關代碼 | 0370271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伍旭業 / 洪妤靜 |
| 聯絡電話 | (02)27255200#1632/ 1251 |
| 機關代碼 | 03702716 |
| 單位名稱 | 產業拓展處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
| 聯絡人 | 伍旭業 / 洪妤靜 |
| 聯絡電話 | (02)27255200#1632/ 1251 |
| 傳真號碼 | (02)275762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 補助金額 | 97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1/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1/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1/25 11: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金額之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08年6月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會簡易合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能提出相關證明,且經本會審核認可者,使得參加本案投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限於中華民國境內完成設立登記之廠商投標。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應包括設計、裝潢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相關業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 (三)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廠商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能舉證近5年曾在東南亞、南亞或中東地區單項展覽中承建單一客戶面積48平方公尺(含)以上或5個標準攤位(含)以上之證明文件(檢附明顯標示承建地點、面積之契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報價單影本,並檢附相關展覽裝潢照片供參考)。 (五)廠商須承諾於得標後自臺灣派專責人員至少一位至該展場及活動中執行監督本案(須提出切結書) (六)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投標相關之查詢,請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伍旭業先生(聯絡電話:02-27255200轉分機1632 )。展務及相關規範之查詢,請洽本會產業拓展處永續綠色組洪妤靜小姐(聯絡電話:02-27255200轉分機125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展館設計裝潢規範之查詢,請洽本會展覽處邱玉珠高專,電話:02-2725-5200轉2297分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