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04-1 已決標公告

優良劇本電視節目(暫名)節目製作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揚電影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500,000
原始預算
$ 45,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機關代碼 010121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震豪
聯絡電話 (02)26301867
機關代碼 01012145
單位名稱 行政部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五十號
聯絡人 楊震豪
聯絡電話 (02)26301867
傳真號碼 (02)263381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45,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5,5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0/16
原公告日 106/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4 15: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五十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五十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12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補充投標須知第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四點採購金額級距為巨額。 二、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本採購採非複數決標。 三、修正投標須知五十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修正評選須知第五點第二項未達合格分數時為不合格標,不列入排序且不得作為協商對象及優勝廠商。及第五項評選總平均未達8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協商對象及優勝廠商。 五、修正契約條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101214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震豪
聯絡電話
(02)26301867
機關代碼
01012145
單位名稱
行政部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五十號
聯絡人
楊震豪
聯絡電話
(02)26301867
傳真號碼
(02)2633810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45,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5,5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0/16
原公告日
106/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4 15: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五十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五十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12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補充投標須知第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四點採購金額級距為巨額。 二、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本採購採非複數決標。 三、修正投標須知五十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修正評選須知第五點第二項未達合格分數時為不合格標,不列入排序且不得作為協商對象及優勝廠商。及第五項評選總平均未達8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協商對象及優勝廠商。 五、修正契約條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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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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