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37)542255#119
[機關代碼]3.76.45.65
[機關名稱]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名稱]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單位名稱]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單位名稱]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1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14鄰老庄3-1號
[聯絡人] 賴政良
[聯絡電話] (037)542255#119
[聯絡電話] (037)542255#119
[傳真號碼] (037)540268
[標案案號]1101021001
[標案名稱]苗栗縣造橋鄉既設資源回收貯存場優化作業計畫工程
[標案名稱]苗栗縣造橋鄉既設資源回收貯存場優化作業計畫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開標時間] 110/11/02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1)機關若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允許百分之五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2)原住民就業代金請向台灣銀行各分行繳納並領取收據。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 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4)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