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113/03/26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
白河區關嶺里檳榔山往大凍山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1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7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工程。
◎因應本所重建工程,自111年11月1日起 ,廠商投標文件及開標請改至白河區公所臨時辦公處 (位於白河運動公園: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36號)
◎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且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並得採用第一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投標之外標封及公告、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受款人。
◎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本投標須知第33-1條及34條後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規定辦理,本所通知廠商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本案截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得標廠商就近洽財政稅務局各分局及永華市政中心庫款支付科辦理,或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押標金:
108,000
|
工程類
|
$
2,172,645
|
|
公告
|
113/03/20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
岡林里牛角坑農路(溪尾高分41)旁路面及左鎮區榮和里山仔頂農路支線(山頂高分31右8)側溝等2件改善工程
押標金:
75,000
|
工程類
|
$
1,526,747
|
|
公告
|
113/03/13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
岡林里牛角坑農路(溪尾高分41)旁路面及左鎮區榮和里山仔頂農路支線(山頂高分31右8)側溝等2件改善工程
押標金:
75,000
|
工程類
|
$
1,526,747
|
|
公告
|
113/03/01
已截止
|
:
本段轄內縱貫線166座橋梁(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一)規劃、設計部分: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維護、橋梁箱梁內部檢查、橋梁定期檢查等項目,不含審定時間350日曆天完成。
一、本案為配合本公司年度橋梁複檢及上級機關稽核期間免計工期。
二、橋梁定期檢測期限如下:
1.檢測時間規劃,以不逾檢測該年10月31日為準。
2.廠商應於完成最後1座橋梁檢測後15日曆天或本公司指定日期內,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
3.廠商應於檢測成果報告核定後,於本年度12月15日前將檢測成果上傳本公司臺鐵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倘至12月15日成果報告仍未核定,則依本公司指示辦理。
三、箱梁內部檢測期限如下:
1.檢測時間規劃,以不逾檢測該年10月31日為準。
2.箱梁內部檢測執行日期,依核定「檢測執行計畫書」排程辦理。
3.廠商應於完成最後1座箱梁內部檢測15日曆天或本公司指定日期內,提送「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
4.廠商應於檢測成果報告核定後,於本年度12月15日前將檢測成果上傳本公司臺鐵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倘至12月15日成果報告仍未核定,則依本公司指示辦理。
四、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內容需包含檢測成果、維修預算評估、圖說設計及技師簽證相關資料經本段核定。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113年度嘉義工務段轄內橋梁及箱梁內部檢測技術服務
|
勞務類
|
$
4,968,000
|
|
公告
|
113/02/26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
岡林里牛角坑農路(溪尾高分41)旁路面及左鎮區榮和里山仔頂農路支線(山頂高分31右8)側溝等2件改善工程
押標金:
75,000
|
工程類
|
$
1,526,747
|
|
公告
|
113/02/21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永康區次17-3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押標金:
460,000
|
工程類
|
$
9,599,000
|
|
公告
|
113/02/05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臺灣南區氣象中心1樓及3樓展示場更新(1/2)
押標金:
250,000
|
財物類
|
$
9,000,000
|
|
公告
|
113/02/01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麻豆區公所
|
臺南市麻豆區謝厝寮段980-1、980-11及983-12等3筆地號擋土牆新建工程
|
工程類
|
$
696,043
|
|
公告
|
113/01/31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永康區次17-3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押標金:
460,000
|
工程類
|
$
9,599,000
|
|
公告
|
113/01/18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永康區次17-3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押標金:
460,000
|
工程類
|
$
9,599,000
|
|
公告
|
112/09/21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
112年度賀建農地重劃區十六甲段1861-3、1872-2地號及麻豆寮段2024-2地號(紅厝1H-1)等2件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98,160
|
工程類
|
$
1,963,193
|
|
公告
|
112/09/07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
112年度鹽水農地重劃區北路5-21及新營農地重劃區東路6-1、北路6-3、北路6-6及下林農地重劃區東西二路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330,000
|
工程類
|
$
6,683,786
|
|
公告
|
112/09/06
已截止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
112年度賀建農地重劃區十六甲段1861-3、1872-2地號及麻豆寮段2024-2地號(紅厝1H-1)等2件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98,160
|
工程類
|
$
1,963,193
|
|
公告
|
112/06/05
已截止
|
:臺南市善化區
(1). 自機關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後,依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
(2).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規畫部分服務事項成果(初步設計)1式5 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初步設計簡報)。
(3).初步設計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30日曆天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並提出細部設計報告(含設計圖及施工預算書)1式5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細部設計簡報)。
(4). 細部設計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同意書面通知單日起,應在20日曆天內修正完成,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並將定稿之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1式5份送交本局。
(5).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書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
(6).正式預算成立後,廠商須於本局書面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監造計畫。
(7).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8).前述「書面通知單」係指本局公文上之發文期再加計1日郵寄日。
(9).以上各款未依期限完成,視同逾期,依契約相關規定罰款。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歷史建築曾文溪鐵道舊橋遺跡」日常維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
勞務類
|
$
2,125,000
|
|
公告
|
112/05/16
已截止
|
:臺南市善化區
(1). 自機關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後,依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
(2).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規畫部分服務事項成果(初步設計)1式5 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初步設計簡報)。
(3).初步設計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30日曆天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並提出細部設計報告(含設計圖及施工預算書)1式5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細部設計簡報)。
(4). 細部設計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同意書面通知單日起,應在20日曆天內修正完成,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並將定稿之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1式5份送交本局。
(5).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書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
(6).正式預算成立後,廠商須於本局書面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監造計畫。
(7).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8).前述「書面通知單」係指本局公文上之發文期再加計1日郵寄日。
(9).以上各款未依期限完成,視同逾期,依契約相關規定罰款。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歷史建築曾文溪鐵道舊橋遺跡」日常維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部分)
|
勞務類
|
$
2,1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