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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南市 3.5.11」:目前此頁面共有 15 筆標案,累計可見預算金額高達 NT$ 46,135,986

資料庫總量
5,654,470
4,534
招標中
0
今日截止
狀態/方式 公告/截止 地點 招標機關 標案名稱 / 押標金 分類 預算金額
公告
114/12/18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Danas-G-07-02-7-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新化區礁坑里南 173線3.4K及7.5K道路災後復建工程
押標金: 120,000
工程類
$ 2,456,819
公告
114/12/17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Danas-D-05-01-25-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及豪雨龍崎區牛埔里烏山頭里道(茄苳分35左10)災後復建工程
押標金: 248,000
工程類
$ 4,970,606
公告
114/11/18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114年度鹽水農地重劃區東路3-33、北路6-9、東路6-36及岸內農地重劃區東西四路、東西五路等5件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210,000
工程類
$ 4,239,200
公告
114/11/18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114年度安定農地重劃區新吉段577-5地號(北路3-17)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
押標金: 80,000
工程類
$ 1,698,066
公告
114/11/13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115年35噸卡車租賃(開口契約)
押標金: 80,000
財物類
$ 2,500,000
公告
114/11/07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監視攝影機35支 財物類
$ 525,000
公告
114/10/28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115年35噸卡車租賃(開口契約)
押標金: 80,000
財物類
$ 2,500,000
公告
114/10/2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監視攝影機35支 財物類
$ 525,000
公告
114/09/25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114年度鹽水農地重劃區北路1-2、東路3-20、東路3-32及下林農地重劃區南北四路、東西六路等5件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290,000
工程類
$ 5,864,434
公告
114/09/24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114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114-ADE-35-4-001)─龍崎區土崎里觀音山坑溝改善工程
押標金: 199,000
工程類
$ 3,994,722
公告
114/09/10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114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114-ADE-35-4-001)─龍崎區土崎里觀音山坑溝改善工程
押標金: 199,000
工程類
$ 3,994,722
公告
114/08/22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隆田酒廠 何首烏等一批中藥材共35,210公斤 財物類
$ 132,405
公告
114/08/20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114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114-ADE-35-4-001)─龍崎區土崎里觀音山坑溝改善工程
押標金: 199,000
工程類
$ 3,999,506
公告
114/08/13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114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114-ADE-35-4-001)─龍崎區土崎里觀音山坑溝改善工程
押標金: 199,000
工程類
$ 3,999,506
公告
114/08/06
已截止
:本段轄內橋涵123座、沙崙支線箱梁內部(範圍為P76~P170間)之檢測工作(橋涵分佈於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一)設計部分: 決標後由本段通知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及訂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執行計畫、橋涵檢測、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等項目,不含修正及審定時間255日曆天完成。 (1)執行計畫書:廠商應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2)橋涵目視檢測:自檢測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檢測工作,且最晚於當年度12月15日前上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3)配合辦理複檢、稽核工作:依本公司要求配合相關規定辦理。 (4)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廠商應於完成橋涵檢測工作之次日起75日曆天內提送,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5)招標預算圖說:廠商應於成果報告核定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依據評估及決策提送處置方案預算圖說,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二)廠商對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工務段114年度橋涵檢測委託技術服務 勞務類
$ 4,7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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