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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南市 3.1.2」:目前此頁面共有 15 筆標案,累計可見預算金額高達 NT$ 63,299,374

資料庫總量
5,654,470
4,534
招標中
1,029
今日截止
狀態/方式 公告/截止 地點 招標機關 標案名稱 / 押標金 分類 預算金額
公告
113/04/03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白河區關嶺里檳榔山往大凍山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1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7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工程。 ◎因應本所重建工程,自111年11月1日起 ,廠商投標文件及開標請改至白河區公所臨時辦公處 (位於白河運動公園: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36號) ◎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且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並得採用第一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投標之外標封及公告、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受款人。 ◎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本投標須知第33-1條及34條後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規定辦理,本所通知廠商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本案截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得標廠商就近洽財政稅務局各分局及永華市政中心庫款支付科辦理,或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押標金: 108,000
工程類
$ 2,172,645
公告
113/03/26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白河區關嶺里檳榔山往大凍山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1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7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工程。 ◎因應本所重建工程,自111年11月1日起 ,廠商投標文件及開標請改至白河區公所臨時辦公處 (位於白河運動公園: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36號) ◎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且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並得採用第一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投標之外標封及公告、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受款人。 ◎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本投標須知第33-1條及34條後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規定辦理,本所通知廠商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本案截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得標廠商就近洽財政稅務局各分局及永華市政中心庫款支付科辦理,或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押標金: 108,000
工程類
$ 2,172,645
公告
113/03/20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岡林里牛角坑農路(溪尾高分41)旁路面及左鎮區榮和里山仔頂農路支線(山頂高分31右8)側溝等2件改善工程
押標金: 75,000
工程類
$ 1,526,747
公告
113/03/13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岡林里牛角坑農路(溪尾高分41)旁路面及左鎮區榮和里山仔頂農路支線(山頂高分31右8)側溝等2件改善工程
押標金: 75,000
工程類
$ 1,526,747
公告
113/02/26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岡林里牛角坑農路(溪尾高分41)旁路面及左鎮區榮和里山仔頂農路支線(山頂高分31右8)側溝等2件改善工程
押標金: 75,000
工程類
$ 1,526,747
公告
113/02/2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永康區次17-3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押標金: 460,000
工程類
$ 9,599,000
公告
113/02/0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麻豆區公所 臺南市麻豆區謝厝寮段980-1、980-11及983-12等3筆地號擋土牆新建工程 工程類
$ 696,043
公告
113/01/3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永康區次17-3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押標金: 460,000
工程類
$ 9,599,000
公告
113/01/18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永康區次17-3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押標金: 460,000
工程類
$ 9,599,000
公告
112/09/2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112年度賀建農地重劃區十六甲段1861-3、1872-2地號及麻豆寮段2024-2地號(紅厝1H-1)等2件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98,160
工程類
$ 1,963,193
公告
112/09/07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112年度鹽水農地重劃區北路5-21及新營農地重劃區東路6-1、北路6-3、北路6-6及下林農地重劃區東西二路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330,000
工程類
$ 6,683,786
公告
112/09/06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112年度賀建農地重劃區十六甲段1861-3、1872-2地號及麻豆寮段2024-2地號(紅厝1H-1)等2件農路改善工程
押標金: 98,160
工程類
$ 1,963,193
公告
112/05/03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鹽水農地重劃區北路1-4、東路2-2、東路2-3、北路2-9、北路2-10及岸內農地重劃區東西幹路一(東段)改善工程
押標金: 270,000
工程類
$ 5,555,580
公告
112/04/2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鹽水農地重劃區北路1-4、東路2-2、東路2-3、北路2-9、北路2-10及岸內農地重劃區東西幹路一(東段)改善工程
押標金: 270,000
工程類
$ 5,555,580
公告
112/04/21
已截止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東山重劃區道18-1、道6-2、道10-2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工程
押標金: 150,000
工程類
$ 3,159,468
公告
已截止
白河區關嶺里檳榔山往大凍山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1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7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工程。 ◎因應本所重建工程,自111年11月1日起 ,廠商投標文件及開標請改至白河區公所臨時辦公處 (位於白河運動公園: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36號) ◎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且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並得採用第一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投標之外標封及公告、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受款人。 ◎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本投標須知第33-1條及34條後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規定辦理,本所通知廠商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本案截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得標廠商就近洽財政稅務局各分局及永華市政中心庫款支付科辦理,或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工程類 113/04/03
公告
已截止
白河區關嶺里檳榔山往大凍山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1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白河區汴頭里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281-17地號農路改善工程等3件工程。 ◎因應本所重建工程,自111年11月1日起 ,廠商投標文件及開標請改至白河區公所臨時辦公處 (位於白河運動公園: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36號) ◎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且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並得採用第一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投標之外標封及公告、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受款人。 ◎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本投標須知第33-1條及34條後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規定辦理,本所通知廠商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本案截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得標廠商就近洽財政稅務局各分局及永華市政中心庫款支付科辦理,或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工程類 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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